首页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6年) 第十条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6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