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五章 就业援助 第四十四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就业援助 第四十四条 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援助责任制度,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