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 第四章 公共就业服务 第二十九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公共就业服务 第二十九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工作。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