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五章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常压热水锅炉 第四十七条 常压热水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必须确保在运行中不承受压力。常压热水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出厂技术文件等应当满足JB/T7985《常压热水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第四十八条 常压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2.8兆瓦。 第四十九条 常压热水锅炉的水质应当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的规定。 第五十条 常压热水锅炉安装竣工后,验收时应当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参加,确认所安装锅炉的非承压性后,方能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当… 第五十一条 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的结构和安装系统管路、阀门。常压热水锅炉严禁改作承压锅炉使用。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