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2007年) 第九条 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200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核销小企业贷款损失。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