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实行总额控制。

控制总额=各地纳入规划重点小Ⅱ型项目个数×平均每座水库中央专项资金补助控制投资额。

中央专项资金补助控制投资额,原则上按平均每座重点小Ⅱ型项目不超过240万元控制。项目投资额较高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