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六条 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对于截留挪用、虚报投资完成骗取中央专项资金等行为,中央财政将相应扣减其年度中央专项资金或停止安排其下一年度中央专项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