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 第二十五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旅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