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 第二十一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