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 第十四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