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1983年) 第二条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198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