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2006年) 五、 工作安排 (四)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2006年) (四) 五、 工作安排 (四) 检查验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整合工作进行自查,并向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提交自查报告。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全国的整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