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全面试行进出口许可证联网核销制度的通知(2000年) 二、

二、 为保障各进出口企业及时办理报关手续,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各有关部门必须及时传送和接收许可证电子数据。各现场海关每日务必及时接收海关总署下发的许可证电子数据,同时每日务必及时将许可证核销(放行)数据经海关总署传送外经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