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9年) 七、

七、 本规定与1996年2月1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