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关于软件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4、 随设备出口等其它形式的软件出口。 二、 软件出口管理 (八) 对通过网络直接传输出口的软件的进出境管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关于软件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特此通知 4、 随设备出口等其它形式的软件出口。 二、 软件出口管理 (八) 对通过网络直接传输出口的软件的进出境管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信息产业部 国 家 税 总 局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统计局 二〇〇一年一月四日 (八)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