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援外标识的使用范围 第六条 在下列情形下,援外标识使用人应当使用援外标识: 第七条 经国际发展合作署同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相关援外项目及援外活动中使用援外标识。 第八条 援外标识不得用于与对外援助无关的用途。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