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依据技术援助方案单独制定智力成果的工作方案,明确不同阶段具体技术任务及其配套智力成果完成的目标、时限、条件和程序,确保智力成果提供的质量。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将项目执行期间取得的智力成果进行系统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后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和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