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企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承包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