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二章 企业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企业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 总包商和分包商须在对外派劳务进行出国前培训时,全面、详细、如实地向外派劳务介绍派往国别(地区)和项目的有关情况、工作生活条件及工资待遇,并教育外派劳务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不应采取任何不正当方式激化矛盾。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