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信守合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