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 第四章 政府的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外劳务合作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对外劳务合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 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协助处置对外劳务合作突发事件。 第四章 政府的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外劳务合作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对外劳务合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协助处置对外劳务合作突发事件。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