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2007年) 第二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2007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