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200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补贴的资金。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