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三包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