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 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