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满足家庭服务消费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