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2003年)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200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评估控制风险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分析可能发生错弊的业务环节和活动领域,并考察被审计单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确定控制风险水平。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