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2003年) 第十条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200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与沟通情况进行了解的内容主要有:被审计单位管理和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类别,处理各类经济业务的程序,各项业务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所依据信息的来源,会计系统的设计和重要的会计凭证、账簿种类以及会计报表项目,各部门间信息的传递方式等。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