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2003年)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200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相互联系,审计人员应当将两者进行综合评估,并据以作为评估检查风险的基础。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