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2003年)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200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存在重大错弊而审计人员没有发现,作出不恰当审计结论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构成。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