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2012年)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2012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档案利用制度。借阅审计档案,仅限定在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关以外的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复制审计档案或者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须经审计档案所属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审批,重大审计事项的档案须经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