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长期从事实验动物饲育管理,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管理实验动物工作的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七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