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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2024年) 六、

六、 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和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以下简称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及受托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 筛选、采集、验收、整理、保管实物地质资料; (二) 开展馆藏实物地质资料数字化和综合研究工作; (三) 建立与维护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四) 向社会提供实物地质资料服务; (五) 建立健全馆藏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利用制度; (六) 定期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保管、数字化和利用等情况; (七)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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