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2024年) 四、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2024年) 四、 四、 实物地质资料实行分类筛选、分级保管。实物地质资料根据内容的重要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分为Ⅰ、Ⅱ、Ⅲ类,分类标准见实物地质资料分类要求(附件1)。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负责接收、保管Ⅰ类实物地质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地质资料馆(以下简称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负责接收、保管Ⅱ类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人自愿保管Ⅲ类实物地质资料。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