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十条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十条 宗教院校专业课程应当围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提升学生关于本宗教的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思想建设水平为目标。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