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1994年) 第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199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和收入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或者无偿调用。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