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备案手续办理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宗教事务部门应当指导乡级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履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