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宗教活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宗教活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的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本场所内开展,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