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