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 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二十五条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二十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成员,经民主协商推选,并报该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