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本单位所提供资料、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对象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提出的事故预防、隐患整改意见,应当及时落实。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