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五十三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