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第七十一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 第七十一条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第七十一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