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十五条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