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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25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将保费以各种形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的;

未全员投保或未足额投保的;

对事故预防服务不予配合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