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201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立法目的和行政处罚的原则,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正确、适当地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选择适用权限。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