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200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