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2016年) 第三章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程序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201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程序 第二十二条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因法定事由,有关许可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实施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实施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