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的式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