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三十二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三十二条 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三条